晚期腫瘤治療后的療效評價及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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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:本內容不能代替面診,如有不適請及時線下就醫(yī)
病情描述: 晚期腫瘤治療后的療效評價及處理
精選回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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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尤長宣 主任醫(yī)師
- 腫瘤科綜合
- 晚期腫瘤治療后的療效評價:抗腫瘤治療一定的療程后,一般根據(jù)影像學檢查,可測量病灶的大小來評價療效。根據(jù)國際標準即RECIST標準,它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:1、完全緩解,即我們臨床稱為CR。全部病灶消失至少維持4周。2、部分緩解即PR,可測量病灶至少需要縮小30%并且至少需要維持4周。3、病情穩(wěn)定,也就是SD。腫瘤控制在部分緩解與進展之間。4、疾病進展,病灶增加超過20%或出現(xiàn)新的病灶。晚期腫瘤治療后的療效評價的處理:1、晚期患者完成預定療程后,出現(xiàn)完全緩解或者部分緩解時,可轉入維持治療、停藥觀察或者請外科會診以評價有無手術可能。2、患者療效評估為穩(wěn)定時,可轉入維持治療或者觀察;病情進展以后可換方案化療。3、如今多種方案化療后,患者病情仍出現(xiàn)進展,可考慮對癥支持治療或者參加臨床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