肝癌介入治療療效判定指標分為5種:
一、臨床治愈,腫瘤病灶消失或縮小75%以上,瘤灶內(nèi)碘油沉積密實,MRI檢查顯示腫瘤組織完全壞死,DSA無腫瘤血管和腫瘤染色,甲胎球蛋白正常,患者生存期達5年以上,明顯好轉,
二、腫塊縮小≥50%以上,MRI檢查顯示腫瘤組織,大部壞死,僅在腫瘤周緣有少許腫瘤血管和腫瘤染色,患者生存期達1年以上,好轉,
三、腫塊縮小≥25%,但<50%,瘤灶內(nèi)碘油非均勻性沉積,壞死區(qū)域約占30%-50%,
四、暫時穩(wěn)定,腫塊縮小<25%,壞死區(qū)域≥10%,但<30%,甲胎球蛋白未下降或僅下降到術前的30%以下,進展或惡化,腫塊增大,瘤灶內(nèi)無碘油沉積或呈散在斑點狀,
五、充填面積≤腫塊面積10%,MRI檢查顯示,腫瘤組織大部分存活,腫瘤血管明顯增多,腫瘤染色明顯,可見新的腫瘤病灶,甲胎球蛋白升高。